首页 > 教育 >

重庆理工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

发布时间:2024-09-22 11:41:34来源:网络转载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重庆理工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艺术类专业的专业考试成绩采用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组织的专业统考成绩。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文化、专业考试成绩达到同批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我校按照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的综合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文化成绩/750]×300×30%)+(专业成绩×7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专业成绩、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报考条件

各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制定的有关补充规定。我校化工与制药类、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药学、制药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制药、广告学、产品设计、工业设计专业不招收色盲和色弱的考生。

本文链接:http://www.sanlianzhuang.com/content-20-38897-1.html

免责声明:本文为转载,非本网原创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