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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国防科技大学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无军籍)

发布时间:2024-09-22 15:38:59来源:网络转载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国防科技大学录取规则(无军籍),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招生计划与录取

第九条 我校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工作要求,根据各省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与国防工业部门人才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学校相关专业人才培养需要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无军籍地方本科生分省分专业计划。报有关部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我校根据在各省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无军籍地方本科生在本科一批次实施录取(批次合并的省份,按照各省相关规定执行)。按照教育部规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为100%。

第十一条 在符合报考条件及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高考成绩达到本省本科一批录取控制线(批次合并的省份,按照各省相关规定执行),符合我校调档要求的情况下,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同分学生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排序细则)实施专业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对于符合投档成绩、分数相同且我校在本省计划余额不足时,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排序细则实施录退。

第十二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如符合条件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我校无军籍地方本科生录取时,全部专业均无男女比例要求;考生入校后均以英语为公共外语教学内容安排教学。

第十四条 报考我校无军籍地方本科生的考生,除符合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考生须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家庭及主要社会关系历史清楚,无重大问题;身心健康,无严重急慢性疾病,无传染病,面部与身体各部位无明显缺陷,双眼矫正视力在4.8以上,无色盲、斜视、对眼等眼疾,听觉、嗅觉及发音系统正常(身体条件以高考体检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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