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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京林业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

发布时间:2024-09-22 19:43:50来源:网络转载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南京林业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

录取原则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区、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区、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依据招生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需满足填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选考科目要求由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其他各省(区、市)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

艺术类考生的录取及专业安排原则:

(一)我校只认可生源省(区、市)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考生须根据生源省(区、市)的相关规定参加该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并成绩合格。

(二)考生文化分和艺术专业分均达到生源省(区、市)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生源省(区、市)有固定投档规则的,按照其固定投档规则进行录取,依据“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投档成绩同分情况下,我校依据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出台的同分排序规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专业;如生源省(区、市)无明确规定,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加分(各省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情况下,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仍相同,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报考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须经我校考核合格。进档后,按照学校当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规定的录取办法进行录取。

学校执行各省(区、市)照顾加分政策,进档考生按照加分后的成绩安排专业。

英语专业只招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区、市)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份的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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