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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湖南女子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发布时间:2024-09-23 11:22:34来源:网络转载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湖南女子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学校投档比例不超过101%,生源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录取结束后不再退档。

第十九条普通类本科专业考生录取原则

(一)各生源省(区、市)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分。若投档成绩相同则按生源省(区、市)投档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若生源省(区、市)无明确的同分排序规则,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同分排序后仍完全相同的,学校将使用预留计划录取。若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调剂到其他符合条件且有空余计划的专业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退档。

(二)有特殊要求的省(区、市)按其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艺术类本科专业考生录取原则

省级统考专业成绩及高考文化成绩均达省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进档后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用以下综合分(综合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1.考生所在省(区、市)投档录取规则中已确定(综合成绩)计算规则的,则按照考生所在省(区、市)规定执行,按投档成绩(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考生所在省(区、市)投档录取规则未确定综合分(综合成绩)计算规则的,综合分(综合成绩)换算方式为:

美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3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则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音乐类、舞蹈编导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则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50%+文化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相同,则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一条空中乘务(专科)专业考生录取原则

湖南省考生需参加由学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测试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湖南省专科最低录取控制线,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投档录取。其他省(区、市)考生报考空中乘务(专科)专业须符合本章程第十六条要求且达到生源省(区、市)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投档录取。

第二十二条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学校认可各省(区、市)教育厅有关加分或降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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