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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湖北工程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发布时间:2024-09-23 11:27:16来源:网络转载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湖北工程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学校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1.2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1.05以内。

第十三条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学校接收非第一志愿(包括征集志愿)报考考生;若生源仍不足,剩余计划调至其他生源充足的省份。

第十四条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的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所报专业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五条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投档的考生,学校在录取时认可其加分,加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依据。

第十六条安排专业时采用“分数优先”的办法,无志愿级差。考生所报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在所投本院校专业组内作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普通类录取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若考生所在省招办对排序规则已作出具体规定的,优先按相应规则录取;未作出具体规定的,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录取。在内蒙古自治区采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办法。

第十八条 艺术类录取原则:艺术类专业成绩采用省统考(联考)专业成绩。若考生所在省招办对投档及排序规则已作出具体规定的,优先按相应规则录取;未作出具体规定的,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40%+专业成绩×60%)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录取。

第十九条体育类录取原则:体育类专业成绩采用省统考(联考)专业成绩。若考生所在省招办对投档及排序规则已作出具体规定的,优先按相应规则录取;未作出具体规定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录取。

第二十条学校对考生身体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性别要求。

第二十二条英语专业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的考生原则上要求应试外语语种为英语,学生进校后须在英语、日语或法语中任选一门作为第一外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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